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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案日志——胡某敲诈勒索重审办案日志(3)
摘自:站内发布 年月日:2021-03-12 浏览网页:2581 次
 

重案记录—胡某敲诈讹诈重审执法记录(3)

       6、去年 16月28日,庭审直播后第8天。

       采取犯罪嫌疑人胡某当庭阐述说在他暴打完后,曾就狱警殴打的事向狱方有关的上司控诉,标准惩办殴打狱警,狱方过后回应犯罪嫌疑人,已享受殴打人民警察党内误报记过。

       辩护律师除要求法庭、泗县政法委、泗县纪监委调查此事,同时考虑到上述单位程序的繁杂,随即告知被告人家属可以先行向看守所了解情况,以尽快核实事情的真伪。后家属被看守所告知,他们作为个人无权查问。

       法律工作者报备被告方亲属,被告方接受施暴,各位看做亲属方准许表现,方准许知道案例的除理然而。并报备这些最合适到派出所局纪检组知道现象。正因为,看管所支部带来pk人民警察党内告诫行政处分,寻常应报泗县派出所局党支部上述报批或企业备案。泗县派出所局纪检组都组织除理并有相关文件存盘。

       202116月29日,起诉人胡一家属经向公安系统政府部门纪检组传唤,被告知查暂无事。